考題介紹
勞動關系協調員
- 發布時間:2019/08/11 瀏覽:
職業定義:從事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用人單位勞動標準和勞動規則製定製定,勞動合同管理,、參與集體協商、勞企溝通、勞動爭議預防與處理等工作的人員。
職業能力特征:具有較好的調查、判斷和分析能力、較好的表達、溝通和說服力,較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化解沖突和應急處理能力。
文化程度:高中(或同等學歷)畢業以上。
鑒定等級: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
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四級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①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速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②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速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高等院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在校生
三級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並具有高級技工速盈、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並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速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學專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並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
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學本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證書,並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王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證書(含尚末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研究生畢業生)。
二級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速盈、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的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學本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證書,並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碩士研究生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證書,並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研究生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證書,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一級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